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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所!两部门发文,决定联合开展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高校建设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高校建设工作的通知
国知办发运字〔2020〕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教育厅(委、局),四川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教育部直属各高校,其他部委直属各高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激励创新的基本保障作用,大力提升高校知识产权能力和水平,国家知识产权局、教育部决定联合开展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高校建设工作,并制定了《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高校建设工作方案(试行)》(以下简称《工作方案》,详见附件)。
请各省(区、市)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教育厅(委、局)、各部属高校按照《工作方案》要求,于2020年4月底前完成2020年度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高校申报和推荐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高校建设工作方案(试行)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教育部办公厅
2020年2月24日
联系人: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司 徐俊峰 陈明媛
电 话:010—62086568/6565
邮 箱:chanyechu@cnipa.gov.cn
联系人:教育部科技司 王欣 刘法磊
电 话:010—66092082/6733
邮 箱:gxc7937@moe.edu.cn